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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批次食品、餐具不合格 涉事单位被依法查处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6月21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调味品、乳制品等19大类食品1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延津县、长垣市、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红旗区子昂杂面条馆

1批次勺子,经检验,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4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延津县东屯镇郝光屯小学

1批次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市诚城卓人学校

一层学生餐厅1批次皮渣,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56mg/kg,标准规定≤200mg/kg。

高新区小赵蔬菜店

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原阳县王耀饸饹面馆

1批次小碗(自行清洗并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3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原阳县城关镇平安烩面馆

1批次小餐碟(自行消毒),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长垣市小祥天府川菜馆

长垣市小祥天府川菜馆

1批次小汤碗(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2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