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平原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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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 星期

立法处罚“过马路看手机”并非小题大做


近年来,各地对于立法处罚马路低头族一直多有争论,此次浙江嘉兴市能够明文出台条例,对过马路看手机的行为最高处以50元罚款,这在全国尚属罕见,颇具先导意义。

在如今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低头族”无处不在,也已经成为长久讨论的一种社会现象。具体到交通安全领域,“马路低头族”的存在,则会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

“开车玩手机”早已被明令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驾驶机动车看手机、打电话固然危险,而过马路看手机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只是尚未被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中。

即便如此,各地对于“马路低头族”也多有管束。例如,在嘉兴之前,温州市其实已经出台了对于这类行为的处罚条例。

据报道,温州市在2019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行为要重点整治,违反该规定的会受到警告或十元罚款。

对于此类行为,国外也有立法先例。例如,2017年7月,美国檀香山市议会便通过新立法,对过马路时看手机或使用其他电子产品的“低头族”罚款15到99美元。

对于公众而言,立法处罚“马路低头族”的意义不言而喻。也因此,温州方面在依据新条例开出罚单之际,网上出现一片叫好声。现在,嘉兴出台新条例,也希望能够收到好的规制效果。

当然,这一条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还存在继续细化、规范的空间。对“马路低头族”违法行为的判断,也需出台更具体的条例作为依据,做到科学执法,方能真正服众。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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