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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第41号疫情防控通告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10月13日,市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发布第41号疫情防控通告。

通告要求,自10月13日起,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城区每两天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全员核酸检测对象为区域内全部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入新人员实行“落地即检”“三天三检”,三天后执行全员核酸检测政策,抵新后一周内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重点人员等仍按原规定检测。

自10月14日起,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扫场所码、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入内。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扫码、查验核酸证明落实不到位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并予以处罚,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主动按时进行核酸检测,规范戴口罩,严格两米线,不聚集、不扎堆。

以上措施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