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骨折陷困境
高效调解解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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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蕊)5月14日,记者了解到,日前获嘉县城关镇居民岳先生将一面印有“矛盾调解以理服人化解干戈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示对调解员高效调解其手腕意外受伤一案表示感谢。

  4月10日,岳先生和家人来到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反映:2022年5月12日,其应聘到该县某电气公司上班。2022年12月28日上午,公司安排其与同事一起到新乡县大召营的一工厂安装配电柜,因同事开叉车时操作不慎,造成岳先生左手腕粉碎性骨折。

  事发后岳先生到获嘉同盟医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又转院到新乡公立医院,加上后期复查共花费5000元。其间公司拿出1万元给岳某治疗。关于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赔偿,双方意见不一致,申请调解解决。

  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受理该案后,立即成立调解小组,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小组本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向公司领导进行了普法教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所以岳先生受伤,公司应该按照其工资标准每月3000元支付误工费。公司认可调解小组的意见,同意按3个月支付岳某误工费。但岳先生认为3个月自己的伤势不能完全恢复,不同意此方案。调解小组继续与公司协商,本着关心、关爱员工的精神,劝其适当照顾弱者,尽量多补偿一部分。经过6次沟通,最终双方共同确认误工时间为5个月。

  经过调解小组进一步协调沟通,最终达成“公司共向岳先生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25000元”的协议,赔偿款当天支付到位,岳先生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