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5批次食品(餐具)不合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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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崔敬实习生齐嘉慧)7月5日,记者了解到,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饮料等17大类食品(餐具)130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牧野区大块肉胡辣汤豆沫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高新区粤鹅饭店1批次餐具,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延津县胙城城西饭店1批次皮冻,其中铬(以Cr计)检出值为6.57mg/kg,标准规定≤1.0mg/kg。

  新乡县合河乡回家吃饭餐馆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县合河乡回家吃饭餐馆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乡县、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