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不合格食品(餐具)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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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崔敬)12月5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等16大类食品(餐具)1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峪河购物广场1批次大葱,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2.6mg/kg,标准规定≤0.3mg/kg。

  牧野区一家人妈妈菜馆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县古固寨镇壹品鲜小吃店1批次小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县古固寨镇壹品鲜小吃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红旗区西亚斯忆通幼儿园1批次香蕉,其中吡虫啉检出值为0.22mg/kg,标准规定≤0.05mg/kg。

  红旗区金穗大道霍氏饭店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红旗区金穗大道霍氏饭店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市铁路高级中学1批次生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34.0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封丘县第一中学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乡县、辉县市、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及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