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消费投诉量较10月份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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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崔敬)12月6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11月份消费投诉信息。11月,全市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28件,占诉求总量的38%。11月份消费投诉量与前一月份相较略有下降。
其中,11月份,我市商品消费类投诉共2436件,占投诉总量的69%:涉及食品类860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5%;涉及服装鞋帽类198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8%;涉及家居用品类171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7%。
11月份,服务消费类投诉1092件,占投诉总量的31%:涉及餐饮住宿服务类185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7%;涉及互联网服务类85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8%;涉及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81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7%。
我市11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量较10月份减少了40件。受“双十一”等活动影响,11月份是消费高峰期,我市商品消费类投诉相较10月份上升33件,服务消费类投诉下降73件。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科学理性消费,出现消费纠纷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