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10时市政府消费券开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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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文奇)3月12日记者获悉,市政府消费券150万元,第一期零售消费券40万元将于3月13日上午10时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3月13日至3月17日。
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家电家具、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领域;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平台发放,第一期发放一般性消费券40万元。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新乡市区辖区消费人员均可申领。一般性消费券每人每期限申领2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
如何申领消费券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消费券可通过云闪付申领,领取入口:“云闪付”APP首页背景图、“新乡消费券”应用位、轮播图、“生活”频道等入口均可领取。
同时,此次消费券使用需要遵守如下规则:1.消费券仅限在新乡市区辖区内的家电家具、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行业支持受理云闪付APP线下实体商家使用。2.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平台领取的消费券,可与平台、实体商家提供的消费券、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3.消费券具体使用事项:一般性消费券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