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电动车上牌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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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延)从3月18日开始,延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县城区域内所有电动车进行标识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安装绿色标识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三轮车安装黄色标识牌,电动四轮车安装渐变绿色标识牌。
据了解,延津县电动车辆标识牌安装工作于3月18日开始实施,拟用两个月时间,完成县城区域电动车辆标识牌安装工作。之后,其他乡镇逐步进行。
此次标识牌安装范围涵盖全县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从事环卫、邮政、快递、外卖及共享单车等城市公共服务行业所需的电动车,也将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车主需提供电动车合格证、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合格证、发票丢失需现场签订承诺书),到各安装点现场查验车辆,核对信息后办理装牌手续。
为方便广大群众安装车辆标识牌,交通管理大队专门将延津县人民路人民广场、建设路东方国际广场设置为固定安装点,将文化街与延安大道交叉口南街公园、西安大道市民中心设置为临时安装点。安装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电动车辆标识牌分为三种颜色,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安装绿色标识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三轮车安装黄色标识牌,电动四轮车安装渐变绿色标识牌。
据介绍,此次安装的电动车辆标识牌是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形象,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导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统一编号后进行安装的延津县域内唯一性标识牌,并不是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