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为爱加班
我市各婚姻登记处“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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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蕊)8月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8月10日,也就是“七夕”节,当日正逢周六休息日,但我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部门不休息,正常为市民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七夕”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相爱的情侣表达爱意,不离不弃、白首偕老的“好日子”,不少新人会选择在这一天缔结美好姻缘,可是今年的“七夕”恰逢星期六,是周末,有不少市民和网友咨询,这天婚姻登记部门是否上班?市民政局有关人员明确表示,“七夕”这天,我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部门为爱加班,不休息,正常为市民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目前,“关于做好‘七夕’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到各婚姻登记部门。
为满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根据“通知”要求,各婚姻登记部门已经提前谋划、及早安排、开始行动,通过增加业务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应对当日可能出现的“扎堆登记”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婚姻登记需求。
据了解,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地为河南省户籍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到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均非河南省户籍的居民,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英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所提供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双方当事人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