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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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蕊)1月14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1174元,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从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到1567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时为了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2月份生活保障金将于春节之前发放到位。
去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持续抓稳抓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新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核查,精准认定、及时审批,确保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市565名孤儿和249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2024年共发放资金3302.1万元。一是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活动,为127人发放助学金113.1万元。二是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施办法》,完成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3912名儿童工作者入职查询工作,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第一道防线。三是在全市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村(居)等场所张贴强制报告标牌3900余张,实现村(居)全覆盖。四是开展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全市共摸排统计流动儿童7514人。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最需要政府和大家的关心关爱。今后我们继续加强动态管理,多措并举努力为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天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