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1名女性和2个集体获全国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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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3月2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我市1名女性和2个集体获全国表彰。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国妇联日前决定,授予王志勤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张晓欢等596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等395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授予北京市城建园林金都公司绿化三大队天安门广场特养班组等599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其中,辉县市西平罗乡中心幼儿园园长郭文艳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获嘉县人民法院史庄人民法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