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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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申长明实习生李雪莹)4月1日,记者从我市高速交警部门获悉,为了保障清明假期群众出行安全,自2025年4月4日0时至4月7日6时,全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提醒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抄送违法信息,督促运输企业、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相关运输企业和相应车型车辆驾驶人要提前安排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