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发布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通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4月17日,辉县市消防救援局发布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辉县市启动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界定工作,要求各单位参考界定标准认真自评申报,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申报时间从4月17日起至4月20日。
申报内容参考《新乡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等进行自评,符合界定标准的填写《新乡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要求同步申报。申报时间内将《新乡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及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盖章、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报辉县市消防救援局。
凡是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符合企业登记标准且经营规模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主动申报。如单位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