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一居民家中燃气闪爆
请市民牢记并践行安全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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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志松)8月19日晚,辉县市一居民家中发生燃气闪爆,所幸未出现严重伤亡。目前,伤者已送医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燃气灶连接管松动,引发燃气泄漏并发生闪爆。现场核查显示,阀门及管线连接处无泄漏情况;对现场液化气瓶进行检查、称重后发现,瓶内尚存约9公斤液化气,罐体完好无损。

  本次事故中提到的“闪爆”是燃气爆炸的一种形式。它并非燃气瓶像炸弹一样爆炸,而是泄漏的燃气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后,遇到火源瞬间爆燃的现象。这个“一定的浓度”就是爆炸临界点。对于最常见的液化石油气(俗称煤气罐),其爆炸浓度下限约为1.5%,上限约为9.5%。这意味着,只要空气中混有1.5%的液化气,此时一旦遇到哪怕一丁点电火花或明火,就会立刻发生爆炸,威力巨大。

  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本报提醒市民牢记并践行以下安全守则:定期检查燃气具连接软管,查看是否存在脱落、老化、漏气、磨损等问题,发现异常及时联系燃气公司更换;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可将洗洁精水涂抹在燃气表、燃气管道、阀门等连接处,若出现气泡则表明漏气,需立即报修。

  使用燃气时保持室内通风,切勿远离厨房,防止火焰熄灭导致漏气或引发事故;使用后需关闭灶具开关和灶前阀,长时间外出还应关闭表前阀;已使用天然气的厨房,严禁同时使用其他气源,以防气体泄漏引发恶性爆炸事故;使用液化气钢瓶时,钢瓶必须保持直立,不能通过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等方式使用液化气。

  不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悬挂物品;不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私拆、私装、私改、私接燃气管道和设备;燃气表、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设施的周围,不要堆放废纸、塑料制品、干柴、汽油、竹篮等易燃物品和杂物。

  如闻到天然气臭味,严禁开启任何电器开关,应立即关闭燃气表前总阀门,轻轻打开门窗通风,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遭遇任何燃气安全事故,应迅速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联系燃气公司和物业,情况严重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能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更加重视燃气安全,牢记相关注意事项,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同时,安装燃气安全阀等必要安全装置,当燃气泄漏浓度超标时,安全阀会自动切断气源,从源头阻止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