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一起向法院送锦旗
拖欠工资引纠纷 法院调解化薪“愁”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这面锦旗,我们原被告双方一起送!感谢法院帮我们要回工资,更要感谢调解让我们没伤了和气。”9月7日,在卫辉市人民法院的大厅里,几名工友共同将一面绣有“普法宣传到位办案公平公正”的锦旗,送到先行调解员赵素成手中。值得关注的是,锦旗署名中还包含了第二起劳务纠纷的被告人马某,他主动要求列入署名,以此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认可。
2018年1月,孟某与李某、周某同为工友,当年他为工友们索要工资,几番周折后成功拿回包括自己在内的众人薪资。在后续分配中,孟某认为自己付出额外精力,希望工友能拿出部分薪资作为“辛苦费”,双方因数额分歧谈崩,孟某遂将工资截留。此后虽经派出所调解返还1000元,剩余款项仍拖欠多年。无奈之下,2025年6月,李某、周某选择诉诸法院。
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后,先行调解员赵素成以“法理为基、情理为桥”开展工作,一方面向孟某释明“代领工资无权擅自截留”的法律规定,明确权利边界,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回忆过往务工时的互助经历,化解对立情绪。最终,孟某与李某、周某达成调解协议,返还代领工友薪资,3人握手言和,工友关系得以修复。
此前,孟某与侯某、孙某、韩某受雇于马某,在辉县市某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22年工期结束后,20470元劳务报酬被拖欠3年。受首案启发,孟某与另外3名工友商议,决定效仿前案,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立案前主动向卫辉市人民法院咨询证据收集、诉讼流程,法院干警耐心指导其整理务工记录、固定证据。2025年8月案件受理后,赵素成再次发挥先行调解优势,向马某释明拖欠薪资的法律责任,结合类似案例说明拒不支付的后果,同时说明务工人员的生活难处,告知他们维权进度。最终,马某正视义务,与4人达成协议,承诺限期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劳务报酬,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记者手记:
从“截留工资成被告”到“依法维权当原告”,孟某的转变,是卫辉市人民法院以司法实践培育法治意识的缩影。近年来,卫辉市人民法院针对务工人员薪资纠纷“涉众性强、维权迫切”的特点,优化“小额诉讼+先行调解”机制,让调解员靠前服务,既以法律明底线,又以情理促和解,在高效化解纠纷的同时,守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修复社会关系。这份来自原告、被告双方的认可,正是群众对法院“把民生事办实”的最直接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