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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 星期

私设暗管偷排污水这家企业被关停
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王新林)因私设暗管偷偷排污,位于新乡县的河南省龙泉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龙泉药业)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6月11日,记者了解到,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龙泉药业不仅被关停,相关人员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6月11日上午,记者跟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执法人员来到该企业,发现厂区内空无一人,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从设备通向一支排(东孟姜女河一支排)河内的暗管已经被挖开,设备旁边一个金属容器里依然留存着红色液体。执法人员称,红色液体是企业的生产废液,具有腐蚀性,废液就是通过被挖开的暗管直接排入旁边的一支排河道内的。

据了解,今年3月7日至8日,新乡县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七里营镇龙泉村西桥上游一支排河内水颜色正常,龙泉村东桥上游一支排河内河水呈红色,而两桥之间的一段暗涵正好通过龙泉药业厂区。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随即对龙泉药业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于2020年3月2日开始生产。后经勘察,发现暗涵内有一根直径约15cm的PVC管道,管口呈红色。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发现这条PVC管道最终连接在龙泉药业厂区内的设备上。现场对该管道内水样(呈红色)提取检测,呈强酸性。

经询问,龙泉药业工作人员对企业通过暗管直排情况供认不讳。

后经河南省新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该管道内存液pH值为0.47,根据有关标准,专业人员认定该管道内存液属于危险废物,龙泉药业利用暗管排放具有腐蚀性特征的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今年3月24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据悉,今年5月下旬,龙泉药业已被新乡县人民政府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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