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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 星期
市区防汛办紧急决定
市区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7月20日,记者从新乡市防汛办了解到,根据目前防汛形势,按照有关规定,市区防汛办决定于7月19日18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迅速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1)市区防汛办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市区防汛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启动蓝色预警响应,带班领导和防汛值班人员上岗到位,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化解险情。根据本单位职责,排查本行业险情并及时处置。

(2)各区(管委会)主管防汛领导要上路巡查,重点关注低洼易涝区域居民家中进水、道路受淹等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置。防汛人员做好本辖区小街巷路段的设置警示标志、打开窨井盖、井箅清障等工作,尽快排除积水。

(3)接预警后,公安交警部门针对积水区域和重要路段,提前制订交通疏导和管制预案,做好通勤保障。

(4)市城管局提前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清扫道路,防止垃圾杂物和泥沙冲入排水管网造成堵塞。

(5)市住建局领导按照市区防汛办分片承包责任制的职责分工,立即上岗,时刻关注雨情、汛期,及时到分包路段和积水点,主要检查关键时段、发生汛情时防汛班组人员在岗及按要求开展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指导防汛班组人员认真履职,对问题严重,重要汛情需要支援或超区域需要统筹协调问题,及时向市区防汛办报告。

(6)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立即启动泵站提前抽排;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和各辖区分包路段和积水点的防汛班组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做好打开窨井盖、井箅清障、疏导人员车辆、设置警示标志等工作,防范人员伤亡,尽快排除道路积水;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做好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7)市区12支防汛应急抢险队伍进行集结待命,根据市区防汛办指令,随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8)电台、电视台滚动播发预警信息,提醒市民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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