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
      
自己下车“方便”
让同伴替开车

司机因证驾不符处罚

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10月13日,记者从高速交警了解到,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方便”,同伴替其开车,结果同伴因证驾不符,驾驶证被扣12分。

8日上午,河南省高速交警八支队副支队长薛俊领、民警丁浩在京港澳高速公路617公里东半幅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应急车道内小便,民警立刻上前询问情况。

该男子称,刚才前方有事故,通行十分缓慢,自己就下车小便,结果刚一下车,道路顺畅了,让同伴开车先往前走了。民警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将其送至前方新乡服务区减速匝道内。

不一会儿,一辆红色货车看见该男子后,停在民警警车前方,驾驶人任某下车向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当民警提出查看任某的驾驶证行驶证时,任某突然支支吾吾,说驾驶证没有带。民警又提出查验身份证,任某又说没带身份证,号码不记得了。民警觉得十分可疑,再三盘问,任某终于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

经用警务通查询,任某为C1驾驶证,并处于实习期期间。驾驶重型货车的行为属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民警依法对任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任某驾驶证被处以记12分,并处罚款。因任某处于实习期期间,驾驶证将被注销,需要重新参加驾驶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