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警方查处两起
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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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申长明通讯员周阳)12月2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了解到,为切实筑牢公共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原警方持续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近日,平原警方破获2起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查处违法行为人2名,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2月17日,该局韩董庄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某超市楼梯间下面储存有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扣押烟花爆竹135件,并传唤超市负责人李某接受调查取证。经询问,李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2月17日上午11时许,该局治安大队在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小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遂固定现场证据,并移交属地祝楼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目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立即向辖区派出所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