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纠纷三年没了结
法院半夜行动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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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志松 通讯员 陈和耀)“谢谢执行法官,辛苦你们啦。”12月24日凌晨2时许,当新乡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收到8万元执行款,并就尾款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激动地对获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连声感谢。

  申请人新乡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同被执行人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存在长期的购销关系。2021年至2024年,双方多次发生业务往来,但货款并未及时清结。经核对,被执行人共拖欠申请人货款26万余元。申请人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2025年2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向获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获嘉县人民法院结合具体案情,精心制订执行方案,力争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警情就是命令。12月24日,获嘉县人民法院获悉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乘车外出信息后,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值班干警浮立平、许延坤、黄博等连夜赶赴郑州,在郑州铁路局公安干警配合下,依法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拘传到案。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认真沟通,顺利达成了和解协议,一起棘手的执行案件迅速取得了进展,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